本報訊(記者李亦中 通訊員許麗薇 林曉璐)因女友被他人“挖”走,心存不滿,一把火燒了對方住所,連帶燒毀旁邊環衛所存放的機器設備。昨日,龔某因故意縱火被江漢區檢察院提起公訴。
  2月14日,某環衛所工人胡某與朋友歡聚後回家睡覺。剛睡下不久,一場突如其來的大火,將胡某卧室旁邊沿著院牆搭蓋的屋子燒著了,蔓延的火勢將胡某所有生活用品燒毀。緊挨著的環衛所價值3萬餘元設備也被燒毀。
  放火者在現場不遠處被抓獲,原來是剛剛一起喝酒的朋友龔某。
  在公安機關,龔某如實交代了作案動機:因為胡某搶了自己的女友,所以想燒了他的房子,把他攆走。
  今年52歲的龔某,多年前離異來漢,與家人也失去了聯繫,孤身一人靠拾荒生活。在拾荒中,結識了一群拾荒的朋友,胡某是其中之一。後來,龔某與一名女子開始同居生活。可這種平靜生活被胡某打亂了。
  2年多前,胡某在某環衛所找到工作,一來二去,與龔某同居女友好上了,女子於是與龔某分手。氣憤的龔某幾次找胡某評理,胡某不理睬。他又找到胡某的單位領導投訴,經調解,以胡某賠款100元了結此事。
  2月14日,朋友約龔某吃飯,龔某發現朋友請的客人中還有胡某,酒喝得很不痛快。當晚10時左右,大家各自回家。憋著氣的龔某一心想著要報複胡某,與朋友分手後,龔某到了胡某家,發現胡某睡著了,便掏出打火機,將胡某的搭蓋房點燃,轉身逃走。  (原標題:女友被“挖” 男子縱火泄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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